2009年4月4日 星期六

拍裸照留情夫 婦反遭勒索 涉款25萬 師爺被控恐嚇勒索

【明報專訊】律師行師爺與已婚女同事發展婚外情,其後將情婦的裸照傳予其夫和家翁,並涉以裸照勒索情婦25萬元。他否認1項刑事恐嚇和2項勒索罪,昨於東區法院受審。女事主X指因被告懷疑她與其他男人有染和傳染性病給他,遂主動建議拍攝自己的裸照,以維持婚外情關係。

被告石永紅(38歲)被控於去年4月21日,威脅女子X使其名譽受損。另約於去年4月25日及5月13日,為使自己獲益或他人損失,以恫嚇方式要求X交出5萬元和20萬元。

女方丈夫知情 曾與被告見面

現年36歲、已婚和育和一女兒的X小姐昨供稱,她於2004年9月加入一間位於上環的律師樓,因而認識被告。被告於05年6月向她表白,二人隨後發展婚外情,她知道被告已婚且有小孩。至同年10月,被告指會向其妻坦白,而X的丈夫得悉她有外遇,更曾與被告見面,但二人的婚外情仍繼續。

X指出,06年被告自稱患上性病,表示懷疑由她傳染,質問她有沒有和其他異性有性接觸,雖然X否認,但被告並不相信,X檢查後證實沒任何性病,惟被告仍認為報告乃她與醫生串通偽造。

X續指,同年被告表示在住所的信箱收到一隻光碟,內附沒有顯示頭部的裸照,被告認為相中人是X,認為她可能曾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後,再拍下寄給他。自此二人關係轉差。

被告疑情婦另有性伴 關係變差

X指覺得很委屈,雖然被告曾提出分手,但X稱很愛被告,不想因而放棄這段感情,故她提議拍下一輯裸照,令被告信任她並維持關係。被告稍後拍下X的裸照,向她稱會將相片燒成光碟給其妻以作一個保障。聆訊今續。

【案件編號:ESCC2561/08】

資料來源:香港明報 2009年1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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